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員工手冊
有薪年假制度
2022-03-31
為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義,促進企業生產經營健康發展,經公司研究決定,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員工有薪年假制度。
由于公司屬于服務行業,有其服務特性,為保證公司正常運行,特按以下方案執行。
1.凡在本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員工,可享受有薪年假,休假天數為:公司副總經理5天/年,各區域、部門經理4天/年,項目經理3天/年,一般職員(含會務主管)2天/年。
2.有薪年假按工作日連續計算,不含國家法定節假日。
3.有薪年假僅限當年使用,不累積。
4.員工個人全年各類請假(包括婚、喪、產、病、事假等)累計30天(含30天)以上者、已提出調動或辭職申請者,不再享受有薪年假。
5.員工請病(事)假可沖減年假,每請一天病(事)假沖減一天年假。
6.除特殊情況外,申請有薪年假須提前半個月以書面形式申請,報所在項目或部門經理簽字,經分管領導批準后方能生效,副總經理須經總經理批準,并知會行政人事部。
7.員工有薪年假期滿后,須主動到所在項目或部門銷假,否則以曠工論處。
8.勞務派遣員工休假制度按照用工單位標準執行。
9.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。